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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编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包装 | 价格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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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93484-x | 液体无水氨 | 咨询规格 | 咨询包装 | 咨询价格 |
化学性质
危险属性
质量标准
采购询价
1. 基本性质:
- 液氨是一种无色液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 在常温下加压或冷却即可液化,其沸点为-33.5℃,熔点为-77.7℃。
- 液氨易溶于水,溶于水后形成氢氧化铵的碱性溶液。
- 液氨相对密度(水=1)为0.617g/cm³,气氨相对密度(空气=1)为0.59。
- 自燃点为651.11℃。
- CAS编号为7664-41-7,EINECS登录号为231-635-3。
2. 化学反应性:
- 液氨与酸反应可生成铵盐,如NH₃+HNO₃→NH₄NO₃。
- 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氮气和氢气,有还原作用;有催化剂存在时可被氧化成一氧化氮。
- 液氨能与许多金属离子形成配位键,生成氨合物,如Ag(NH₃)₂⁺、Cu(NH₃)₄²⁺、BF₃·NH₃等。
3. 危险性:
- 液氨属于第2.3类有毒气体、易爆的高危险品。
- 爆炸极限为16%~25%。
- 吸入高浓度氨可引起组织溶解坏死作用,严重时可导致死亡。
- 液氨还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因此化学事故发生率相
1. GHS分类:
- 易燃物品(F):液体无水氨具有高度易燃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危害环境的物品(N):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 有毒物品(T):吸入有害,可能引起困倦和眩晕,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对器官造成损伤。
- 有害物品(Xn):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 其他特定危险类别:如腐蚀金属、遇热不稳定等。
2. 安全术语:
- S26:不慎与眼睛接触后,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 S7:保持容器密封。
- S45:若发生事故或感不适,立即就医(可能的话,出示其标签)。
- S36/37/39: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或面具。
- S16:远离火源。
- S9:保持容器置于良好通风处。
- S61:避免释放至环境中。参考特别说明/安全数据说明书。
3. 风险术语:
- R11:高度易燃。
- R20/21/22:吸入有害。
- R36/37/38: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 R50: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
- R34:引起灼伤。
4.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5. 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消防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为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6. 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时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时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7. 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废弃化学品。
- 废弃处置方法:用控制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洗涤器除去。
8. 安全数据表:
- 提供了液体无水氨的全面安全信息,包括物理和化学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操作处置与储存、个人防护装备要求、应急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法规信息等。
1. 外观:
- 应为无色液体。
2. 氨含量:
- 优级品不小于99.90%;
- 一级品不小于99.80%;
- 合格品不小于99.60%。
3. 残留物含量:
- 优级品不超过0.10%(重量法);
- 一级品不超过0.20%(重量法);
- 合格品不超过0.40%(重量法)。
4. 水分:
- 要求不大于0.1%。
5. 油含量:
- 不得超过5mg/kg(重量法)。
6. 铁含量:
- 不得超过1mg/kg(红外光谱法)。
7. 密度:
- 标准大气压下,液氨的密度约为0.602824kg/L(25℃时),但具体数值可能会因温度、压力等因素有所变化。
8. 沸点:
- 在标准大气压(101.325kPa)下,液氨的沸点为-33.5℃。
9. 包装与标识:
- 灌装液氨用的钢瓶或槽车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如“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等。钢瓶或槽车的外壁应刷黄色油漆,标明生产厂名称和产品毛重等信息。装有液氨的钢瓶和槽车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
10. 检验规则:
- 液氨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液氨符合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液氨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等级、批号或槽车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或件数、本标准编号等。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核验所收到的液氨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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