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 |
1,4-二氯-2-丁烯 |
化学品英文名: |
1,4-dichloro-2-butene |
别名: |
, |
分子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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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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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西亚试剂MSDS(www.xiyashiji.com) |
生产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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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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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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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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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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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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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说明书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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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及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
浓度(含量): |
CAS No.: |
1,4-二氯-2-丁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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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41-0 |
危险性质描述
危险性类别: |
第3.3类 高闪点液体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健康危害: |
动物实验证实二氯丁烯有麻醉和刺激作用。但目前缺乏人类急、慢性中毒的报道。 |
环境危害: |
对水生生物有毒作用。 |
燃爆危险: |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
食入: |
禁止催吐,口服活性碳,洗胃。避免饮牛奶、油类,避免饮酒精。就医。 |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氯化物气体。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氯化氢。 |
灭火方法: |
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 |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
泄露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 |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防腐、防毒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
处理和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7℃,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接触控制
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
PC-TWA(mg/m3): |
未制定标准 |
PC-STEL(mg/m3): |
未制定标准 |
TLV-C(mg/m3): |
- |
TLV-TWA(mg/m3): |
0.005ppm |
TLV-STEL(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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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法: |
无资料。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密闭型防毒服。 |
手 防 护: |
戴橡胶耐油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
无色至棕色液体,有特殊气味。 |
pH值: |
无资料 |
沸点(℃): |
1~3 |
熔点(℃): |
72~75 |
相对密度(水=1): |
1.183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k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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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热(kJ/m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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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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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59.44 |
引燃温度(℃): |
无资料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无资料 |
溶解性: |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苯、四氯化碳。 |
主要用途: |
用作有机物制造的中间体。 |
其它理化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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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
稳定 |
禁 配 物: |
强氧化剂、强碱、强酸。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光照。 |
聚合危害: |
聚合 |
分解产物: |
氯化氢。 |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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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50: |
大鼠经口LD50(mg/kg): 89 小鼠经口LD50(mg/kg): 190 兔经皮LD50(mg/kg): 620 |
LC50: |
大鼠吸入LC50(mg/m3): 920 mg/m3; 86ppm/4h |
人吸入LCL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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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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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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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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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突变性: |
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1 mmol/L。性染色体缺失和不分离:黑腹果蝇经口2 mmol/L/3D (间断性的)。细胞遗传学分析:大鼠吸入1700 ug/m3/30D (间断性的)。 致癌性:美国工业卫生会议(ACGIH):对人类是可疑致癌物。 |
致畸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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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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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
半数致死浓度LC50:40mg/l/7天(鱼) |
生物降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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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物降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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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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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害作用: |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和空气的污染,对大气臭氧层有极强破坏力。 |
废弃处理
废弃物性质: |
危险废物 废弃 |
废弃处置方法: |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
废弃注意事项: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
33529 |
UN编号: |
无资料 |
包装类别: |
Ⅱ类包装 |
包装标志: |
易燃液体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危险化学品名录。 |
其他信息
填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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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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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审核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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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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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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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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