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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亚试剂 —— 品质可靠,值得信赖
易燃液体和蒸气。吞咽有害。皮肤接触有害。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病症状 或呼吸困难。
易燃液体 类别 3
急性经口毒性 类别 4
急性经皮肤毒性 类别 4
皮肤腐蚀 / 刺激 类别 1B
皮肤致敏物 类别 1
呼吸道致敏物 类别 1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H226 易燃液体和蒸气
H302 吞咽有害
H312 皮肤接触有害
H314 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H317 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
H334 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病症状 或呼吸困难
—— P210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
—— P233 保持容器密闭。
—— P240 容器和装载设备接地/等势联接。
—— P241 使用防爆的电气/通风/照明/设备。
—— P242 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 P243 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
—— P280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 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 P264 作业后彻底清洗。
—— P270 使用本产品时不要进食、饮 水或吸烟。
—— P260 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 P261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 P272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
—— P284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 戴呼吸防护装置
—— P303+P361+P353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 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 水清洗皮肤/淋浴。
—— P370+P378 火灾时: 使用灭火器灭火。
—— P301+P312 如误吞咽: 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 医生
—— P330 漱口。
—— P302+P352 如皮肤沾染: 用水充分清洗。
—— P312 如感觉不适,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 P321 具体治疗 ( 见本标签上的…… )。
—— P362+P364 脱掉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 重新使用
—— P301+P330+P331 如误吞咽: 漱口。不要诱导呕吐。
—— P363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 用。
—— P304+P340 如误吸入: 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 呼吸舒适体位。
—— P310 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 P305+P351+P338 如进入眼睛: 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 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 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 P333+P313 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 求医/就诊。
—— P342+P311 如有呼吸系统病症: 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 P403+P235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保 持低温。
—— P405 存放处须加锁。
—— P501 按当地法规处置内装物/容器。
物理和化学危险: 易燃液体和蒸气。
健康危害: 吞咽有害。皮肤接触有害。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吸入可能导致过敏或哮喘病症状 或呼吸困难。
环境危害: 无资料
吸 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晴接触: 立即分开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min。就医
食 入: 用水漱口,禁止催吐。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将患者转移到安全的场所。咨询医生。出示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给到现场的医生看。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无资料
用水雾、干粉、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避免使用直流水灭火,直流水可能导致可燃性液体的飞溅,使火势扩散。
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能腐蚀铜及其合金
消防人员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防腐蚀、防毒服,戴橡胶耐油手套。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砂土、惰性物质或蛭石吸收大量液体。用硫酸氢钠(NaHSO4)中和。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限制性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耐腐蚀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环境保护措施: 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下水道、地表水和地下水。
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泄漏液体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用沙土、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并转移至安全场所。禁止冲入下水道。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封闭排水管道。用泡沫覆盖,抑制蒸发。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禁止明火,禁止火花和禁止吸烟。高于34℃,使用密闭系统、通风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
避免眼和皮肤的接触,避免吸入蒸汽。
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如需罐装,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避免与氧化剂等禁配物接触(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耐火设备(条件)。与强氧化剂、酸、氯代有机物、食品和饲料分开存放。干燥。
中国:PC-TWA:4mg/m3[皮];PC-STEL:10mg/m3[皮] 美国(ACGIH):TLV-TWA:10ppm[皮]
无资料
GBZ/T 160.1 ~ GBZ/T 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系列标准), EN 14042 工作场所空气 用于评估暴露于化学或生物试剂的程序指南
避免一切接触!
作业场所建议与其它作业场所分开。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
加强通风。
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
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系统。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通风,局部排气通风或呼吸防护。
手防护:防护手套。防护服。
眼睛防护: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粘稠液体 | 气味: 有类似氨的气味 |
pH值: 无资料 | 熔点/凝固点(°C): 8.5 °C(lit.) |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C): 118 °C(lit.) | 自燃温度(°C): 385℃ |
闪点(°C): 93 °F | 分解温度(°C): 无资料 |
爆炸极限[%(体积分数)]: 空气中2.5%~16.6%(体积) | 蒸发速率[乙酸(正)丁酯以1计]: 无资料 |
饱合蒸气压(kPa): 15.778mmHg at 25°C | 易燃性(固体、气体): 无资料 |
相对密度(水以1计): 0.899 g/mL at 25 °C(lit.) | 蒸气密度(空气以1计): 2.1 |
气味阈值(mg/m³): 无资料 | n-辛醇/水分配系数(lg P): -1.2 |
溶解性: 具有吸湿性和强碱性 | 黏度: 无资料 |
稳定性: 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和使用,本品稳定。
危险反应: 易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成盐。与酸发生放热中和反应。接触硝化纤维会燃烧。与丙烯醛、丙烯酸、丙烯腈、烯丙基氯、二硫化碳、氯磺酸、醋酸乙烯酯发生剧烈反应。与氢化物等强还原剂反应放出易燃易爆的氢气
避免接触的条件: 静电放电、热、潮湿等。
禁配物: 酸类、酰基氯、强还原剂
危险的分解产物: 无资料。
经口: LD50 Rat oral 500 mg/kg
吸入: 无资料
经皮: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该物质腐蚀眼睛,皮肤和呼吸道。食入有腐蚀性。
反复或长期与皮肤接触可能引起皮炎。反复或长期接触可能引起皮肤过敏。反复或长期吸入接触可能引起哮喘。
20℃时,该物质蒸发相当快达到空气中有害污染浓度。
鱼类急性毒性试验: LC50 Pimephales promelas (fathead minnow) 115.7 mg/l/96 hr @ 22 deg C (95% confidence limit 98.6-131.6 mg/l) /Static bioassay
溞类急性活动抑制试验: LC50 Daphnia magna 0.88 mg/l /Conditions of bioassay not specified
藻类生长抑制试验: 无资料
对微生物的毒性: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无资料。
尽可能回收利用。
如果不能回收利用,采用焚烧方法进行处置。
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 弃处置本品。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8部分。
联合国编号危险货物编号(UN号): UN1604(仅供参考,请核实)
联合国运输名称: 1,2-乙二胺(乙撑二胺)(仅供参考,请核实)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8(仅供参考,请核实)
包装类别: Ⅱ(仅供参考,请核实)
包装方法: 按照生产商推荐的方法进行包装,例如: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等。
海洋污染物(是/否): 否
不得与食品和饲料一起运输。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相应的规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 列入
危险品化学品目录(2015): 列入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列入
首批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未列入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 未列入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未列入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未列入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13): 列入